
中访网数据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哲医药”)于2025年5月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新章程进一步规范了公司治理结构,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责,并强化了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机制。
修订后的章程重点包括:
1. 治理结构优化:明确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8名成员组成(含4名独立董事),增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能,强化内部监督。
2. 股东权益保护:引入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确保中小股东参与决策;严格限制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包括公司合并、分立、重大资产重组等。
3. 利润分配政策:要求公司在盈利且现金流充裕时优先现金分红,连续三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并允许股票股利分配。
4. 风险管控:禁止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特定情形除外),明确董事、高管违规追责机制,并要求控股股东维护公司独立性。
5. 信息披露与合规:强调依法披露重大事项,要求审计委员会监督财务报告真实性,并规范了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程序。
此外,新章程完善了公司解散清算条款,明确董事为清算义务人,并细化剩余财产分配原则。本次修订旨在适应监管要求,提升治理透明度,为科创板上市后的合规运营提供制度保障。
(注:公告原文未披露具体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及投票结果细节炒股杠杆是怎么回事,核心内容基于章程修订条款提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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